本月销项是200元,进项是300元,请问期末如何处理?
本月销项是200元,进项是300元,这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期末就会出现负的100余额,顺其自然,期末无需做账务处理。什么时候该科目是正数余额的时候,你就该缴税了。
本月销项是200元,进项是300元,请问期末如何处理?
1、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2、如果是多预缴的增值税额,则做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月末结转,如果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上月增值税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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