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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很麻烦的问题!

过年前,我卖了一套房子给一个人,对方把钱付给了我,我就把房产证和家里的钥匙都给了他,我把银行贷款也付清了,本来想着是很顺利的交易,可是现在买我房的那个人联系不上了,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反正我感觉很复杂的事,可能是犯罪,他的家人也不管这事! 我现在领取土地使用证必须要房产证,还有取消房屋贷款质押也需要房产证,而那个人现在跟消失了一样,他公司里的人也是含含糊糊的! 他住了我的房子4个月物管费也没交,水电气也没交,这个人真是太麻烦!我想撤销我和他的买卖合同让他付我违约金可以吗? 我的合同上写了,“买房人必须在卖房人通知过户交易10日内与卖房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视为买房人违约”可是他现在根本无法跟我办理过户手续,而我又急于想卖了房子去买另外一套房子,或者干脆不卖他了! 因为我看中了另外一个地段急着要去买另外1套房子,我怕到时候贷款不好款!这样托着!我该用什么合法的手段让我的利益最大化呢!? 感谢各位了!!!!!!!!!!!!!。

    第一,现在别去想买另一处房子的事!你把眼前事顺利搞掂是首要事情! 第二,立即去补办房产证,越快越好,原房产证应该尽快作废。具体补办事宜可见此链接: 如果他以后回来了,交易还能继续的话,那就用你新办的房产证交易。
   第三,没事的话,尽量多去看看你的房子,也许就会发现一些事。  你对他“...全部

    第一,现在别去想买另一处房子的事!你把眼前事顺利搞掂是首要事情! 第二,立即去补办房产证,越快越好,原房产证应该尽快作废。具体补办事宜可见此链接: 如果他以后回来了,交易还能继续的话,那就用你新办的房产证交易。
   第三,没事的话,尽量多去看看你的房子,也许就会发现一些事。  你对他“犯罪”的担心不无道理,鬼才知道他拿着写有你名字房产证干什么去了。 第四,物业水电气都是小钱,别去想了。
  关键是分析解决首要问题! 第五,“买房人必须在卖房人通知过户交易10日内与卖房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视为买房人违约” 这句话有什么用?又没写违约责任。   10天过户,托了4个月,这么纠结的问题,都没高分鼓励回答的。
  心也太大意了,认真起来当回事吧。 。收起

2011-04-26 02: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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