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的责任!!某晚,我回家,骑的是电
我来回答:
1、事故认定准确。
原因: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您在横穿公路,他在直行,从路权原则上讲,您的过错大于他,但是他是撞在您车的后轮上,说明您的横穿即将完成,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定同等责任,很公平。
2、您应当如何过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您依照上述法律规定通行,一、可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发生率,二、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因您违法行为,将不承...全部
我来回答:
1、事故认定准确。
原因:双方都是非机动车,您在横穿公路,他在直行,从路权原则上讲,您的过错大于他,但是他是撞在您车的后轮上,说明您的横穿即将完成,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定同等责任,很公平。
2、您应当如何过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您依照上述法律规定通行,一、可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发生率,二、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因您违法行为,将不承担事故责任。
3、您想上诉。
2004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改为交通事故认定,二字之差,将“事故认定”由鉴定结论改为证据,同时取消了“重新认定”。
所以,就事故责任来说,在交警方面是没有办法“上诉”的。当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交警的“事故认定”(证据类)的合法性进行质疑,但您的拿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一点,推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就本起事故来说,没有推翻的可能性。
4、他不肯出院,还在和我拖。。他说我横穿马路,硬是赖着不放,想多榨我钱,我应该怎么办。。?
这一点是主要的。
首先,您要确定对方当事人治疗是否终结,如果对方还在治疗中,您必须按医疗费的50%支付,用于治疗。
如果对方确实是病情痊愈,躺在医院里诈钱,您可以书面向交警办案单位申请,鉴定对方是否临床治疗终结,如该鉴定证实对方确实是病情痊愈,从收到鉴定书之日起,您可以拒绝支付其医疗费用。
等对方当事人出院后,您和他有三种办法去解决,一、自行协商;二、书面请求交警部门调解;三、在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祝您好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