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做废掉还是有其他的什么规定呢?会计怎么入帐呢?谁对此比较了解?
支票属于重要空白凭证,银行退回的支票,如果企业需要重开,帐务上可采用红字冲正银行存款帐的办法,作废支票做为红字传票的附件。
如果开出支票时未记载银行存款帐,则把作废的支票盖上作废戳记(或剪角)作废,按照作废重要凭证处理:(可附当日传票的有关凭证后);
如果你当地的银行有规定:未使用的支票必须交回。
那么你就将支票作废并保管好,等待一本支票使用完毕到开户银行领取支票时将作废支票交回给银行;
贷记凭证,不知你说的究竟指什么凭证。如果也属于你们那的重要空白凭证,可参照上述处理手续;
建议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的一个备查登记薄,对重要凭证和单证的使用和作废等情况进行登记,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回答完毕。
没错,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可以直接作废了,账面上就不用体现了,如果夸月那可能就是造成未达账项等!
一、银行退回的支票如果已做帐就可在收到退票后做一笔相反的分录冲回,如果没计帐那么: 1、自己开具的支票可直接作废 2、别人开具的支票应拿退票找其另开 二、银行贷记凭证应根据业务内容企业做相应处理(要有具体凭证才好做出具体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