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请教个问题,建筑企业的施工员工资的会计分录,是记工程施工--人工费,还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另外:工地经常要购买些电缆、铁线、焊条、木板等,都是施工机械进行施工时要用到的,其中电缆比较贵,我就将其(电缆)单独记工程施工--配件及修理费,而其他的相对低值些,分录时记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请问这样对吗?急求
1、如果施工员是直接进行施工生产人员,施工员工资应计入:
工程施工——人工费
2、如果施工员是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工资应计入:
工程施工——间接费
3、施工中购买些电缆、铁线、焊条、木板等,首先要计入“原材料”科目,生产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
贷:原材料
施工中涉及的材料很多,不可能在“工程施工”下设置很多明细科目,会计制度或准则对施工的成本项目设置一般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间接费,材料费就包含了所有材料,不要求每类材料进行明细核算,材料的明细核算是在“原材料”会计科目,不是在“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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