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烦恼 家庭关系

财产遗留

我家现在的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我爷爷去世了。生前立了遗嘱,房子留给我爸爸,我爷爷还有一个女,一个儿子.遗嘱上表明了房产的归属。都盖了章同意,但没公正。我爸爸也去世了请问遗嘱是否有效,不是我爷爷亲手写的,.是找人带写的,上面的内容有表明房子是给我爸爸,但是是以报告形式.报告书后面注明希望公正处出示有法律效应的公正书,2个儿子一个女都签字盖章,带写人找不到了,我是想问其余一子一女能分到房不

全部回答

2010-11-13

0 0

    根据你述说的情况分析,你爷爷留下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既然不是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其是否有效就要看它从形式上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了。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所以,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你提到代书遗嘱上只有盖章,而没有立遗嘱人签名,所以这份遗嘱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

2010-11-13

88 0

尽管不是你爷爷写的,但是有2个儿子一个女的签字盖章,足矣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房产属于你爸爸的,你是继承人。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烦恼
家庭关系
交友技巧
青春期
夫妻
校园生活
两性问题
情感情绪
恋爱
家庭关系
家庭关系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