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合法建筑?
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 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 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 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 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建 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 物。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全部
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 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 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 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 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建 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 物。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临时建筑,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临时性 建筑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在本案中,居民或商户为储物的方便临时搭建的棚架,道路两旁随意 搭建的用来做生意的铁皮房都为临时建筑。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 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 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对于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在被征收时,应该按照《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 予以补偿的决定。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 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 施的,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 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 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 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 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 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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