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竹:您好!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2002年我岳母在常州某新村从其外甥处购得66M2住房一套,价值8万元,在当时此价已经较高。该新村为原农村拆迁安置房,位置较偏僻远离市区,交通不便。因是拆迁安置房,其房屋产权证需晚几年才能拿。当时也没在意。仅双方签订了协议。随着近年的房价的飚升,交通的改善,现在已经成为一个较受欢迎的新村。房屋的产权已于2004年可以办理,一直催他办理过户手续,对方毫无动静。前不久,居然提出要回房子。请问,对方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请回复。
你们当时不是签过协议么,应该受法律保护吧。没过办户手续是有原因的,是拆迁安置房,其房屋产权证需晚几年才能拿。你可以咨询下相关的专业人员。
你们当时不是签过协议么,应该受法律保护吧。没过办户手续是有原因的,是拆迁安置房,其房屋产权证需晚几年才能拿。你可以咨询下相关的专业人员。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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