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最后一页的说明,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了解的人士:1“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做年度登记备案”,那么实习律师是否需要?还有,已经执业的律师是否确定不再需要到司法局做此项备案?2。
“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到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对此项应当如何理解?比如说,以前是实习律师,现在拿到律师执业证成为执业律师了,是否需要做此项备案?“职业变更”的意思是指法律职业与非法律职业之间的变更,还是法律职业内部的职务、阶段变更?比如说以前是法院书记员,现在是法官了,庭长了,要不要备案登记?谢谢回答?。
看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最后一页的说明,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了解的人士:
1“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做年度登记备案”,那么实习律师是否需要?
··实习律师已经在律师所一并登记了。
还有,已经执业的律师是否确定不再需要到司法局做此项备案?
··律师每年都要注册登记。
2。“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到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对此项应当如何理解?
··比如,改行了。
此资格证书可以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职务。
比如说,以前是实习律师,现在拿到律师执业证成为执业律师了,是否需要做此项备案?
··律师注册就是登记备案。
“职业变更”的意思是指法律职业与非法律职业之间的变更,还是法律职业内部的职务、阶段变更?比如说以前是法院书记员,现在是法官了,庭长了,要不要备案登记?
··人事任命就是备案。
司法局只管理律师和公证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