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普通客车如何办理停驶
申请过户的机动车,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盖章签名。 (二)交存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交易凭证(二轮、轻便摩托车应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 辆管理所指定信托商店或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交易凭证)。 (三)按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及证明: 1、个人车辆的,应交验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并复印存档; 2、单位购买大、小型客车、摩托车的,应交存市控办或工商证明,合资或私营企业应提交 营业执照并交存复印件; 3、因经济赔偿、财产分割、继承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提交原车档案、法院判决书(或裁 定书、调解书)、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可免交交易证明; 4、...全部
申请过户的机动车,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盖章签名。 (二)交存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交易凭证(二轮、轻便摩托车应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 辆管理所指定信托商店或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交易凭证)。
(三)按下列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及证明: 1、个人车辆的,应交验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并复印存档; 2、单位购买大、小型客车、摩托车的,应交存市控办或工商证明,合资或私营企业应提交 营业执照并交存复印件; 3、因经济赔偿、财产分割、继承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提交原车档案、法院判决书(或裁 定书、调解书)、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可免交交易证明; 4、本系统内部调拨过户的,凭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或国家部委以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的调拨单,可免控办和交易证明; 5、赠送车辆的,持赠送证明和国家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的批准证明,可免交易办理过户手续。
注:各地办理手续不完全一致,请向当地管理机关咨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