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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给我钱怎么办?

我租了2亩地的院子给人,年租金4万,说好租三年,可是没签合同,他把合同拿来后当时没签,后来多次找他他都不签。他给了半年租金2万,刚半年他要走不过说要10月份才走,我该怎么办?能跟他要下半年租金么?因为他租房我投了2万多给他建厂房,现在又没有人租我的房,我能让他补偿我半年租金再走吗?或者让他给我补齐租金住满一年?? 急!!!急!!!急!!!!

全部回答

2010-08-21

0 0
     1、你们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因为你们没有签书面合同,你们之间的合同只能视为不定期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为你们租赁合同的期限是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随时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并不违法,你不能要求他补偿你半年房租,但如果他要到10月份才走,你可以要到10月份的房租。
   2、你投资建的房屋是不是按照对方的要求建的,如果是你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建房的投资。 3、如果对方的提前解约行为是你没有机会或时间将土地租给别人,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对方给你一定的补偿。
     。

2010-08-21

22 0
最直接的,找个大盖帽的朋友去吓唬吓唬他。

2010-08-20

48 0
   很遗憾,就是因为你没有跟他签书面合同,你们之间的合同只能视为不定期合同。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既然是不定期的,双方随时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所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并不违法,你不能要求他补偿你半年房租,但如果他要到10月份才走,你可以要到10月份的房租。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2010-08-20

49 0
您好,1,你们之间形成私人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不管有没有签字,事实上约定好了合同就成立了,他不会按合同履行自然就属于预期违约了。2你可以和他协商,告诉他,如果可以给你下半年的租金你不追究,否则诉至法院他要补交到十月份的租金,和不履行完合同的违约金,再加上你资助他建厂房给你造成的损失。加起来数目就很可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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