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家是天津河西区的低保家庭(三口人:父母和女儿)和奶奶居住,自己没有房子,房子是奶奶的公产房。奶奶的户口不在房屋居住地,但是她还在此居住,房本上写的也是奶奶的名字。朋友的父亲是长子,家里是两居室,面积是38。5。实际上奶奶自己住大屋,朋友的父母居住10平米的小屋,现在已经23年了。
如今她(我朋友)也长大了,父母和奶奶的关系也很一般,所以想改善一下住房条件。我想问问像她们这种三口人没有自己的房子,能不能申请到天津的廉租房。
还有就是奶奶一共有三个子女,朋友她们三口和她奶奶共同生活了23年,我还想咨询一下她奶奶百年之后,她们三口能不能继续得到这套公产房的承租权,如果可以继续承租权还需要给另外两个兄弟经济补偿吗?(奶奶由于她们三口人吃低保金的事,于2005年把户口签到朋友的伯伯那,最近两年提出要把户口签回来,估计老太太对于这套房子也有自己的想法)希望谁能在百忙之中抽时间解决一下我的问题,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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