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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我借钱买了二手房,然后办的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878元,我们夫妻俩的公积金足够每月还款,我想用公积金还款可以吗?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应当优先保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填写提取申清,经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受托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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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应当优先保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填写提取申清,经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由受托银行支付。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存款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该帐户。 第十五条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房屋,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存款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或者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但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或者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第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但必须提供抵押和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运营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购买国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保值、增值,但不得用于直接投资或者委托他人投资。
   。收起

2010-06-30 08: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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