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在2005年时,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原主人离婚,房产证权是女主人,签了合同,同意卖出此房,后又一直外出在外,并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原主人提出要回此房,我们当然不同意,能有什么挽救的机会吗?请您帮忙解答,谢谢!
2005年到现在已经都五年了,一直不有办理过户手续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现在才想起来。
原来你们签的合同你现在应该还有吧,如果是私自签的合同你首付的多少他现在应该原价赔偿给你,并承担五年来的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或者承担现市价的差额给予赔偿。
如果不赔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起诉法院。
如果合同是在中介签的(可能性不大)中介签的话早就应该促使对方履行协...全部
2005年到现在已经都五年了,一直不有办理过户手续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现在才想起来。
原来你们签的合同你现在应该还有吧,如果是私自签的合同你首付的多少他现在应该原价赔偿给你,并承担五年来的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或者承担现市价的差额给予赔偿。
如果不赔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起诉法院。
如果合同是在中介签的(可能性不大)中介签的话早就应该促使对方履行协议了,你可以要求中介完成过户手续,不行使的可以连同中介一并起诉。收起
我有个事大家给评说一下,11年前我从个人孙某手买的一个场...
北京市除了别墅等以及标注“北京市产权”的需要到北京市国土...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