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先怀孕后才到海王星辰药店上班的,现在药店以入职不到一年为由不给我老婆生育假,只能请事假,而且事假期间保险也只能自己交,请问这个对么?如果不对,我怎么去维护我老婆的权益?
我国没有法律规定生育假一定要在进入单位满一年后申请,只要是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必须批准员工的产假。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产假为90天,如果是剖腹产或晚育,可以申请105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是如果您的妻子缴纳生育保险时间不满一年,那么无法享受生育保险报销的政策,也就是说您妻子生育费用要自己负担。
根据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女性享有生育的权利,企业应当给予怀孕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享受生育待遇及假期.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因此企业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及投诉,企业这样对待你老婆显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不过你老婆都怀孕了,还去找新工作,这事做的本来就让企业反感。
你老婆入职时应与药店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药店应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生育险、工伤险,这三险是劳动部门所规定的。因此,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医药费由劳动保险所按规定给与报消。按规定可以享受生育假。建议你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他们会给你更详细的解释。祝你顺利!
你好: 海王星辰药店这样做是违法的。也是缺乏人性化的管理。 你老婆是该店的早上正式员工吗?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并有的话,它完全没有理由不给休产假。 你可以向海王星辰药店总店反映或向劳动忡裁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