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和综合店有什么区别。综合店卖的车
需要了解服务,先要明白它们名称的意思。
4S,是四个英文单词的首写字母。这四个以S开头的英文单词分别代表如下含义: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
4S表述了一种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经营方式。它是由汽车生产商授权建立的,4S店是“四位一体”销售专卖店,即包括了整车销售、内出现,强调一种整体的、规的、由汽车企业控制的服务。
四位一体是一种服务的方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供应(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4S是指将...全部
需要了解服务,先要明白它们名称的意思。
4S,是四个英文单词的首写字母。这四个以S开头的英文单词分别代表如下含义: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
4S表述了一种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经营方式。它是由汽车生产商授权建立的,4S店是“四位一体”销售专卖店,即包括了整车销售、内出现,强调一种整体的、规的、由汽车企业控制的服务。
四位一体是一种服务的方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供应(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4S是指将四项功能集于一体的汽车服务企业,其实是四个英文单词的字头缩写,虽然我国汽车产业的历史比不上发达国家长,但是服务方式的演化基本上也走的是同一条路子,也是国外汽车行业一百多年历史的缩写。
在专卖店的建设上,国外的专卖店大都没有中国建设得豪华,硬件设施档次不很高,其投资规模也不一定比国内专卖店大,但国外专卖店的管理服务水平等软件建设却是一流的,可谓细致入微,绝对不会出现只让看外观,不让进车厢的事情,甚至有的专营店都有自己的试车场,想试车随便哪辆都行。
行家介绍:在整个汽车获利过程中,整车销售、配件、维修的比例结构为2:1:4。维修服务获利是汽车获利的主要部分,对专卖店的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3S店是有其实而无其名,3S不包括信息反馈
综合店和4S的差别:
几点意见:
1、网上报价有水份,一般会在保险、验车等环节设一些小套,网上看少7、8千,真正办下来少两千就不错了。
但被套的感觉并不如明码标价让人心情好。
2、两者的售后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一些特大的4S,服务好的出人意料。
3、综合店让你买前爽,买后差,汽车无问题时爽,有问题时差。
4、如果你是个汽车内行、或家人或特别好的朋友开着汽修店,从综合店买车也可以,否则,还是多花一点点钱,充分享受高品质的服务吧!
网上报价别信!
一般2级代理都是先把客户忽悠过去(尤其是外地的)
然后在提高价格
一般2级代理也就能比4S店便宜 2。
3千!有时候遇见外地客户再强加点装具钱就能找回来了!
而且2级的车有可能是外省市的“地跑”车
也就是高速拔保险开回来的 质量没有保证!
特许经营店: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franchising,目前国内对franchising这个词的翻译和理解大致有两种:一种译为特许经营。把特许经营组织与连锁店、自由连锁、合作社等并列,属于所有权不同的商店的范畴。
这种译法与西方市场营销学的界定是一样的,是一种常用的翻译方法。
另一种译为特许连锁。认为特许连锁是连锁店的一种组织形式,与公司连锁、自由连锁并列为连锁的三种类型。在我国,商务部2004年第25号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定义为: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
虽然不同国家、不同组织对特许经营有不同的定义,但一般而言,特许经营有如下特征:
第一,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第二,特许人将允许受许人使用自己的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及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
第三,受许人自己对其业务进行投资,并拥有其业务;
第四,受许人需向特许人支付费用;
第五,特许经营是一种持续性关系。
指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在这个关系中,特许权人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特许经营是21世纪主流的商业经营模式,作为一种经营方法,他可以向任何行业领域扩张。根据中国商务部定义,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特许经营最早起源于美国,1851年Singer缝纫机公司为了推展其缝纫机业务,开始授予缝纫机的经销权,在美国各地设置加盟店。撰写了第一份标准的特许经营合同书,在业界被公认为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特许经营起源。
差不多了意思,如果不明白,再给我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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