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若杜
2016-07-22 16:02:54
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教育、就业、...[展开]
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
而市本级现行的“人员控制数”、“临时用工控制数”模式,主要是将原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直接从事的事务性工作以及保洁、厨工、保安、绿化、水电工等服务性、辅助工作交由非在编人员承担。 而这些事务、服务、辅助性岗位主要服务于机关事业单位自身,并非面向社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
其他大量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是由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大包大揽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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