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汇总表里的“生产成本、产成品、产品销
生产成本亦称制造成本是指生产活动的成本,即,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成本。生产成本是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利用情况的货币表示,是衡量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 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会计科目设置
为了核算生产成本,可设置生产成本账户进...全部
生产成本亦称制造成本是指生产活动的成本,即,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成本。生产成本是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利用情况的货币表示,是衡量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
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会计科目设置
为了核算生产成本,可设置生产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可以分设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制造费用在未计入各产品成本计算对象之前,应先在制造费用账户中进行归集核算,然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之中。
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加上期初在产品成本,减去期末的产品成本,便能计算出本期完工产品成本。
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成本是衡量生产消耗的补偿尺度,企业必须以产品销售收入抵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支出,才能确定盈利,因此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生产成本的控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生产成本法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了一种成本计算方法,用生产成本法计算成本时,只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不计入产品成本,而是作为当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成本是工业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人工和间接制造费用的总和。企业原材料消耗水平,设备利用好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产品技术水平是否先进等,都会通过生产成本反映出来。
换言之,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效果。
构成
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通过加工使之成为半成品或成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随之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资源,可用工资额和福利费等计算;制造费用则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厂房、机器、车辆及设备等设施及机物料和辅料,它们的耗用一部分是通过折旧方式计入成本,另一部分是通过维修、定额费用、机物料耗用和辅料耗用等方式计入成本。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企业(农业)进行农业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可将本科目改为“5001 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并分别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和水产业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和成本项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企业(房地产开发)可将本科目改为“5001 开发成本”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下同),并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期(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期(月)末,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在产出农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农业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
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农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共同负担的费用,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
期(月)末,可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对上述共同负担的费用进行分配,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科目。
应由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负担的费用,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在农产品各品种之间进行分配;如有尚未收获的农产品,还应当在已收获和尚未收获的农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验收入库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农产品)。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或尚未收获的农产品成本。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征税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帐户性质、用途和结构
“产成品”属于资产类帐户,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其借方,登记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的产成品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的产成品实际成本。
存放在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销售的产成品、关交展览会展出的产成品以及已经发出但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产成品仍属于企业产成品核算范围,一般应单独设置明细帐进行核算。
基本账户和账务处理
1、基本账户
产成品是指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定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经验收入库的产品。
1)“产成品”账户。用以核算产成品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明细账。该账户借方登记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贷方登记发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2)“生产成本”账户。用以核算产成品实际成本同计划成本的差异,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明细账。该账户借方登记超支差异,贷方登记节余差异;余额在贷方,表示节余差异的总额,余额如在借方时,表示超支差异的总额。
3)“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本账户核算按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账。账户借方登记发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应结转的销售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取货款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
2、产成品的账务处理
1)产成品的收、发、存按实际成本计价的账务处
产成品入库时:
借:产成品——××产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
产成品发出时: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产成品——××产品
2)分期收款发出产成品的账务处理
发出产成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产成品——××产品
3)产成品的收、发、存按计划成本计价的账务处理
出现节约差异时。
产品完工入库,则:
借:产成品——××产品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
产品成本差异
产品销售后结转销售成本,则:
借:产品销售成本
产品成本差异
贷:产成品——××产品
出现超支差异时。
完工产品验收入库,则:
借:产成品——××产品
产品成本差异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
产成品销售后结转销售成本,则:
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产成品——××产品
产品成本差异
账户核算的内容
“产成品”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1、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也在“产成品”账户核算。
2、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产成品”账户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核算。
3、已经办完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在“产成品”账户核算。
4、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产成品”账户,贷记“生成成本”账户。
5、清查盘点中发现的产成品盘盈,借记“产成品”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6、分期收款销售的产成品,应在发出后,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
7、采用其他结算方式销售的产成品,结转成本时,借记“产成品销售成本”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
8、清查盘点中发现的产成品盘亏和毁坏,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
9、入库的产成品发现要返修的,借记“生产成本”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
账户易地出现的偷税问题
1.销售产品记入“应收账款”账户,冲减“产成品”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2.销售产品记入“其他应收款” 账户,冲减“产成品”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3.销售产品记入“应付账款” 账户,冲减“产成品”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4.以产品抵付欠款记入“应付账款” 账户,冲减“产成品”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5.销售产品记入“其他应付款” 账户,冲减“产成品”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6.以产品分派股息、红利,账户,冲减“产成品”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7.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产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8.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产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9.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产品,收到销售产品清单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10.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产品,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11.将产品移送到统一核算的在其他县(市)机构用于销售,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
账户的稽查
对“产成品”账户检查,主要是检查该账户的贷方,即产成品出库的去向。企业销售产品的核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账户;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结转销售产品成本时,借记“产品销售收入”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
结转产品销售成本一般是月末一次结转,除了结转销售产品成本外,如果“产成品”账户还有贷方数额,应对会计凭证,原始凭证逐笔审查,如果对应账户是货币资金账户,存货类账户,结算往来类账户,都是不正常现象,应进一步检查,看是否隐瞒销售收入而偷税。
1.对企业销售产品记入“应收账款”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企业销售产品在没有收到货款时,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如果企业销售产品在没有收到货款时,借记“应收票据”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这样处理是错误的,其错误一是销售产品没有作销售处理;二是没有计提销项税额。
2.对企业销售产品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企业销售产品在没有收到货款时,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
如果企业销售产品在没有收到货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这样处理是错误的,其错误一是销售产品未作销售处理;二是未提销项税额。
3.对企业销售产品记入“应付账款”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企业销售产品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这样作处理是错误的,其错误一是销售产品未作销售处理;二是未计提销项税额。
4.对企业以产品抵付欠款记入“应付账款”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乐段项税额的稽查
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抵付欠款,按规定应作销售处理,并提取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但是有的企业用自己生产的产品抵付欠款时,并不作销售处理,而是借记“应付账款”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这样处理是错误,其错误一是销售产品未作销售处理;二是未计提销项税额。
5.对企业销售产品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额的稽查
企业销售产品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产成品”账户,这样处理是不正确的,其错误一是销售处理;二是未提销项税额。
6.对企业以产品分派股息、红利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企业收自制产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股息或红利,按照规定,应作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但是有的企业不作销售处理,直接冲减产成品,未提销项税额而偷税。
7.对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产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企业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但企业产品已经发出并已办妥托收手续,并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而偷税。
8.对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产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9.对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产品,收到代销单位销售产品清单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企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
10,对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产品,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的稽查
企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
11.对将产品移送到统一核算的在其他县(市)机构用于销售,未作销售处理,未提销项税额的稽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应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
销售成本是指已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已提供劳务的劳务成本以及其他销售的业务成本。
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两部分,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半成品以及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业务所形成的成本;其他业务支出是企业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等业务所形成的成本。
对于主营业务成本,应以产品的销售数量或提供的劳务数量和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或单位劳务成本为基础进行确认,其计算公式为:
主营业务成本=产品销售数量或提供劳务数量×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或单位劳务成本
就销售产品而言,产品销售数量可直接在“库存商品明细账”上取得;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计算确定,如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但企业一经选定某一种方法后,不得随意变动,这是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的要求。
计算公式
销售成本=工厂成本+销售费用;
核算的方法
产品销售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产成品的生产成本。企业为了核算这部分已销售产品的成本,设置了“产品销售成本”账户。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售出产品按照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成本流动假设计算的制造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由本期产品销售收入补偿的售出产品的制造成本,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稽查
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后,要按月计算销售成本,企业的销售收入减销售成本和销售税金,即为销售利润。销售成本与企业利润计算有着直接关系,是企业所得税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销售成本经常出现的错弊就是少记或多记销售成本,使销售成本失真,造成利润不实。
产品生产成本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销售成本的真实性,在稽查产品生产成本正确的基础上再对销售成本进行稽查:
1.主营业务成本的稽查。一是稽查产成品结转销售成本的单价,有些企业为了减少产品的销售利润,故意提高产品单价结转销售成本,降低库存产品的成本;稽查时根据“产成品”明细账把结存产品单价与贷方结转销售成本的产品单价进行比较,如果两者有较大出入,说明结转销售成本的单价有问题,需按结转销售成本的计价方法进行复核调整。
二是审查结转销售数量是否正确。稽查结转销售成本计价方法,是在肯定销售数量正确的情况下计算的,如果结转的销售数量不实,企业多转产品销售数量,则销售成本总额亦随之扩大;稽查时要以“销售汇总表”中的销售数量与“产成品”明细账贷方结转销售成本的数量进行对照核查。
三是查看产品差异(采取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是否在已售产品与结存产品之间合理分摊,转入销售成本的差异额是否正确。要验算结存产成品所负担的差异率与转入销售成本的差异率是否一致,即差异额除以产品结存数量。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稽查。稽查时,首先确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记录是否完整,其次测试计算是否正确。要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为主,结合“税收缴款书”和“税金计算表”进行稽查;凡属于预提数大于应缴数的应查明原因,复核各项税费与应交税、其他应交款等项目的勾稽关系。
3.营业费用的稽查。一是根据“营业费用”的借方发生额,对照有关凭证,稽查开支是否真实合理,有无超过标准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二是将本期营业费用与上期营业费用进行比较,并将本期各月的营业费用比较,如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三是选出重要或异常的营业费用检查其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有无跨期入账的现象。四是核对营业费用有关项目金额与累计折旧、应付工资、预提费用等项目相关金额的勾稽关系,如有不符,要查明原因。
五是检查营业费用的结转是否正确、合规,有无多转、少转或不转营业费用,人为调节利润情况。
结转
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有随销售随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做法。随销售随结转即在商品销售的同时结转成本,定期结转一般在月终一次结转成本。
商品销售成本结转的方式有分散结转和集中结转两种。
分散结转方式是按照库存商品明细账户逐一计算商品销售成本,逐笔登记结转的方式。这种方式计算工作量较大,但能提供每个品种的商品销售成本详细资料。
集中结转方式是按照库存商品明细账户的期末结存数量乘以进货单价,计算出期末结存金额,然后按大类汇总,在商品类目账上倒算出商品销售成本,并进行集中结转,不再逐笔计算和结转每个品种的商品销售成本的方式。
这种方式工作简化,但不能提供每一种商品的销售成本。
此外,对非商品销售的发出商品的计算和结转,包括加工商品发出、商品短缺等,采用随发生随结转的方式。对其计算的单价确定有两种方法:一是采用逐日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按商品明细账的当日结存商品的单价计算;二是采用定期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按期初结存商品的单价计算。
本年利润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它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
会计制度规定各种费用的结转在期末进行,期末结转费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表结法、二是账结法。账结法的优点是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其当期利润额,记账业务程序完整,但增加了编制结转损益分录的工作量。
是一个汇总类账户。其贷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实现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借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借贷方发生额相抵后,若为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经营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发生的亏损。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为了使“本年利润”科目能准确、及时地提供当期利润额又不增加编制分录的工作量,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本年利润”账页采用多栏式。
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项科目,由一级科目转变为“本年利润”下的二级科目使用,减少了结转时的工作量。
但“收入”、“成本”下设的产品明细账仍需按数量和金额登记。
按“附表”账页中期末结出发生额,在编制损益表时不用查看多本账簿,只通过“本年利润”就能满足编制损益表的需要。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费用,每月的发生额不大或业务笔数不多,也可直接作为“本年利润”的二级科目使用,以减少结转的工作量。
如果上述费用较大或发生的业务笔数较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细账,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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