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执照年检要准备什么材料?跟私营企业年检准备的材料一样吗?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6]23号
第七条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第八条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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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公司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部分公司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2008年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最近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须提交审计报告;其他公司可不提交审计报告,但要提交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设立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本单位印章);
7、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三、分支机构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他经营单位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四、合伙企业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五、个人独资企业
1、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投资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经办人标注“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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