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没有合适岗位,孕妇员工可得到些合法补尝?
千万不能自己提出辞职啊,否则您就中了公司的圈套了,要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你完全可以在孕期和法律规定的产假期间、哺乳期拿全薪,不管您的劳动合有没有到期,公司都不能以任何借口解聘您,按照劳动法 第一,公司不能减薪 第二,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主张自动延展,请看下面法条 具体使用哪个,您自己决定 第三, 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但是要注意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五,注意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区别 ======================法条============================ [第一,不能减薪]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全部
千万不能自己提出辞职啊,否则您就中了公司的圈套了,要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你完全可以在孕期和法律规定的产假期间、哺乳期拿全薪,不管您的劳动合有没有到期,公司都不能以任何借口解聘您,按照劳动法 第一,公司不能减薪 第二,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主张自动延展,请看下面法条 具体使用哪个,您自己决定 第三, 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但是要注意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五,注意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区别 ======================法条============================ [第一,不能减薪]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第二,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主张自动延展,请看下面法条 具体使用哪个,您自己决定 第三, 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5]309号 颁布日期:19950804 实施日期:19950804 颁布单位:劳动部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 [第四,但是要注意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五,注意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区别] (从概念上:)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因某种原因导致劳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因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时,双方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从情形上:) 解除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双方协商解除 终止的: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情形出现 (从法律后果上:) 劳动法及其有关规定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的种种情况。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案例=============================== 申诉人:王某,女,29岁。
被诉人: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 案 由:终止合同。 案情简介:王某在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工作已有8年,2002年12月30日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某机关通信服务中心便与王某终止了劳动合同。2003年元月14日,王某觉得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身体,经医院诊断,已怀孕一个多月,王某要求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理由是在合同期限内怀孕,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但单位认为,已经与你终止了劳动合同,怀孕是在终止合同后发现的,怀不怀孕跟单位没有关系。2003年3月11日王某以女工在孕期内不得终止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三期”满为止。
处理结果:经调解,某通信服务中心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三期”满为止,王某撤诉。 【评析】 这是一起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后,女工发现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怀孕,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的安全、健康及就业权利也有专门规定。《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的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本案蹊跷之处在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作出时,王某未提出异议,双方办理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事后,王某声称,我虽然在终止劳动合同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但医院诊断我是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怀孕,故单位不能与其终止合同。
从表面上看单位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现在王某怀孕跟单位已没有任何关系了。但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能以已经终止劳动合同为理由,而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尽管王某被终止合同时,没有发现自己怀孕,但只要事后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怀孕时间是在合同期限内,单位不同意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单位接受调解,纠正错误是明智的。 事实再次提醒人们:女职工“三期”权益不容侵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