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摔伤,学校不承认过错,
1、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学校对学生只有管理的义务,而没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2、如果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学校对学生所受到的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学生受损害的后果由其监护人承担。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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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学校对学生只有管理的义务,而没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2、如果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学校对学生所受到的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学生受损害的后果由其监护人承担。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对于此案中的学生伤害事故,如果确定是属于意外的话,那么学校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校舍存在致伤的危险或不安全因素(如护栏不符合要求)而致你的小孩发生伤害的话,那么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由于你家小孩自己作出了一些有危险性的行为而导致伤害发生的话,学校无法律赔偿责任。
3、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如果因为学校没有采取及时的救护措施而导致你的小孩所受伤害加重的话,那么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份额不定)。
4、关于赔偿的范围可以包括:医疗费(包括后续治疗费用),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5、法院所说的不受理情况应该是针对你所提的医疗费不确定的情况而言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提起诉讼时应对诉讼标的进行确定,也就是说你要确定要求对方赔偿的具体数字,而不能是不确定的,可能的,估计的。
可能你在后续治疗费用的问题上没有说明具体的数字,法院工作人员才那样说的。
6、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你可参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具体赔偿数字你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