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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爷过世后,有三个子女,我母亲是老大,但已过世,请问这样的话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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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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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姥爷过世后,有三个子女,我母亲是老大,但已过世,请问这样的话财产如何分配? ··你姥爷的个人合法出产是他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由他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依法继承。
  先于他去世的父母、配偶不继承,全部子女共同继承。 先于他去世的子女的继承份额,由该子女的子女共同代位继承。   ---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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