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5年会计专业毕业的学生,现
3门吧。
以下是我们本地的规定,供参考: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现将2008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 1。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组织考试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全部
3门吧。
以下是我们本地的规定,供参考: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现将2008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 1。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组织考试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免试的条件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2。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3-22日。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相对集中安排当地的具体报名时间。
3.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各市财政局应及时做好考试报名人数的汇总及考试用书、试卷需要量的统计工作,务必于2007年12月24日前将考试用书需要数上报给省财政厅会计处。
并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及试卷需要量统计表》(见附件1)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五、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六、考试复习资料
考试复习资料为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有关考试参考用书。
七、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八、考试题型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多选题、判断题3种。
九、试卷印发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刷。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及答题卡,领发时间另行通知。
十、阅卷及考试成绩的核定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按省财政厅的要求将答题卡及相应的数据送达指定地点。
阅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省财政厅确定合格标准,核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并将各地考试人员的成绩和合格人员的名单一并通知各地。各地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在接到省财政厅通知后,应及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分别核发合格证书。
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该科目成绩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该单科合格证书在申领证时,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有效)。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方可发给全科合格证书。
上述单科合格证书或者全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均为两年。
十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7项规定的通知》(浙财会字〔2003〕34号)的规定,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严格执行考务规则,严肃考风,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市财政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在2008年3月底前,将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情况表(附件2)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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