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产权是40年,有些业主说,到期了后就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我还是担心,如果到期政府要收回去,那我们不是亏了.因为产权本来就是40年啊,要是收回我们也无话可说啊,请问是这样吗?
我买了一套房产权是40年,有些业主说,到期了后就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我还是担心,如果到期政府要收回去,那我们不是亏了。因为产权本来就是40年啊,要是收回我们也无话可说啊,请问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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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应当为70年,你说的40年不知道土地的性质是什么。
2、土地到期后是自动续期,这是物权法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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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区别?
答:准确的说,不是产权年限,而是国有土地出让年限,依据土地开发时的用途确定的: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法政沙龙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到期了后会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应以《物权法》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胡康生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对第一百四十九条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怎么处理已经做了详细解释,解释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对此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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