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的会计处理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 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第三...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 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第三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固定资产报废的会计处理如下:
1、 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回残值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等
4、结转净损益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如果是借方余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 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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