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报预亏公告的发布有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11。3。2条的规定,于2010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前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者扭亏为盈但未进行业绩预告,或预计2009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应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2010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业...全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11。3。2条的规定,于2010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前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者扭亏为盈但未进行业绩预告,或预计2009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应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2010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
”
附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节选):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上市公司出现第11。3。1条第(二)项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期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二)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
03元;
(三)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附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节选):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11。3。1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
03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人民币。
附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节选):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11。3。1 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
03元;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4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