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未分配利润不能转为资本公积。
二、资本公积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产。从形成来源看,它是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中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或者其他人(或单位)投入的不形成实收资本的资产的转化形式,它不是由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转化而来的,从本质上讲应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因此,它与留存收益有本质区别,留存收益是企业实现净利润的转化形式。
在核算资本公积时,应当与留存收益项目区别开来。
资本公积按其不同的来源,有7个明细核算项目:
1、资本(或股本)溢价
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股权投资准备
4、拨款转入
5、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6、关联交易差价
7、其他资本公积,如接受现金捐赠转入,以及从资本公积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
债务重组时,由债权人豁免的债务,以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三、建议:如果你单位未分配利润不打算分配的话,经股东大会通过,可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中继续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