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文化/艺术 书画美术

劳动保障

我到劳动局申请协调结算工资,劳动局方面要求辞职提前一个月,我就按规定程序写了辞职书,我又没签合同,一个月后我可以顺利结到工资吗?

全部回答

2009-06-11

47 0

一般试用期七天,在七天里面辞职的是没有工资的,可以随时走人的,超过七天后应该要签合同。提交辞职信后一个月单位必须放你走人,工资结算可能还要两周左右,最多一个月,如果还不结给你,你可以去告他们。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文化/艺术
书画美术
地理
器乐/声乐
历史话题
民俗传统
文学
舞蹈
书画美术
书画美术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