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嘉定区人才购房补贴政
一、补贴对象
(一)单位条件
在本区域内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重大城市规划建设的驻区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现代农业等领域中,由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定期确定每一批次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单位。
1、高校、科研院所单位名录,由区科委负责确定。
2、企业单位名录,由区经委、区国资委、区农委负责确定。
3、区属事业单位、驻区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名录,由区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确定。
(二)个人条件
申请购房补贴对象为上述单位中工作正式员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全部
一、补贴对象
(一)单位条件
在本区域内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重大城市规划建设的驻区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现代农业等领域中,由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定期确定每一批次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单位。
1、高校、科研院所单位名录,由区科委负责确定。
2、企业单位名录,由区经委、区国资委、区农委负责确定。
3、区属事业单位、驻区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名录,由区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确定。
(二)个人条件
申请购房补贴对象为上述单位中工作正式员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学历职称条件之一的:
1、基本条件
(1)户籍状况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且提供居住证积分单。
(2)在职情况
正式员工指已与可享受购房补贴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同时提供连续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3)购房条件
申请购房补贴对象必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在嘉定区域内首次购房并符合国家、本市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申请本人须填写承诺书。
2、学历职称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嘉定杰出人才奖、嘉定科技功臣等称号获得者,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者,“人才领先计划”入选者,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的其他专业技术人才。
(三)加强对区内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对在嘉定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科技创新、创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治理、现代农业等方面取得全市领先或国内一流业绩的单位和特殊人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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