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补交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账上没有不符,只是国税与老板商量多交4万的企业所得税.请问,我要怎么做账.直接做交税还是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具体怎么做?
由于你公司会计处理并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事项,也不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只是因某种原因多交企业所得税,因此不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应直接做交税。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以后少交税时,直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时“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贷方平。
如果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那么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贷方都有发生额,那么以后少交交所得税时就不好处理。
补交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40000元 贷:银行存款400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元 贷:应交税金-应缴企业所得税40000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0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000元 我税款是5月份交的,那计提和结转要做在4月还是5月? 应该在5月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