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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律师帮帮我们

  老公有一套按揭商品房,首付是他父亲从外地办理抵押贷款汇给他的(手续有留存)。而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及其它一切手续写的都是他和前女友的名字。当时每月银行的月供都是我老公支付的(银行凭证有留存)。由于种种原因俩人分手了。找她协商解决,可她要求太苛刻,太不讲理!现在她已起诉到法院,我们拿到起诉书了,内容说是他们当时是共同支付的房款,共同偿还的贷款,可是事实和银行每月的存款凭证都在我们手里。
  她提出的是:要我们无条件返还房子, 还要赔偿她我们在此房居住这段时间的租金。因为她手里有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写明双方共同购买此房,因为感情破裂,双方友好协商,我老公无条件将此房归她所有,以后关于此房的一切事务需经过她同意!还一式两份,双方签字了。我真是没话说了,可我还想求求大家帮帮我有没有补救的方法。
  这样代价太大了,我无法接受!给她打电话她说她就是要整死我们!。

全部回答

2005-06-09

0 0
    对于上面几位的看法我不敢苟同: 1、协议虽然写明双方共同购买此房,我认为这只是表达了一种意向,有了共同买方的意向并不能代表两人就一定有共同购买房屋的行为。你老公手上有月供房款的有关收据,足以证明房子其实是你老公一人供的。
   2、协议虽然写明房子无条件归那个女的,但任何事情都事出有因,正如你所说这完全是因为那个女的闹的,所以你最好收集一下她当时去你老公家里、单位闹的相关证据,主要是单位的同事证言,证明你老公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单位同事的舆论压力,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由此这个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你记住,不管协议怎么写,关键是到底是谁为这个房子出了钱,就凭一纸协议,没出钱就想霸占房产,除非法院是她爸开的。  。

2005-06-18

42 0
1 根据你所说,你老公和前女友签定的协议是可以撤消的。因为按当时的情况(她到单位以及家里闹是有很多人看见的,他们可以作为证人,你老公迫于压力才签的)这是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受胁迫所为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相关规定,是可以撤消的。 2 其次,在给她打电话时可以录音,以此来收集她恶意告状的证据。

2005-06-09

43 0
    她有这个协议,真的很难,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试一下,你们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这个协议,因为这个协议显失公平,你老公什么也没有,她却什么都得到了,民法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这个协议。
  但所以你们提这个要求会面临两个问题:1、是否能认定这个协议确实显失公平,这需要你们多找些对你们有利的证据。  2、撤销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你们是否能证明没有超过这个时效。
   你们可以去试一下这个方法,因为你们现在已经很不利了,只是硬撞一下了,试试吧。 听你说的情况应该是过了撤销期间了,因为这个协议的不公平是很明显的,应该是签订时就可以看得出。  但还可以向法官提一下,也许法官可以本着公平的原则判一下。
   现在有另一个办法,不知这房子的户主是谁?这个协议实际也是一个赠与的协议,你丈夫将自己有的那一份房子赠与了那个女友,在房子过户到那个女的之前,你们仍有办法撤销赠与。另外,你丈夫交的月供的钱行赁证也不一定能证明只是用了你丈夫一个人的钱,那女的也可以说每个月两人将钱放在一起花,你丈夫负责交房钱,那女的负责别的费用。
    所以你们还需搜集别的证据。 。

2005-06-09

9 0
共同购买房子的协议是有效的,不好推翻。

2005-06-08

40 0
  1、你能证明他们的协议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吗?如不能,则很难。 “她手里有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写明双方共同购买此房,因为感情破裂,双方友好协商,我老公无条件将此房归她所有,以后关于此房的一切事务需经过她同意!还一式两份,双方签字”。
   2、首付是他父亲从外地办理抵押贷款汇给他的(手续有留存)。 如该首付是用该房屋抵押的,可要求这部分的返还。不是,则是男方个人债务。 总的来说,胜算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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