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财务新手,我想请问一下,小规
一,现在已经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你要么按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大企业按会计准则。二,装饰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所以不区分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会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修理费、开办费摊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审计费、坏帐准备金等。 其中:(一)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范围内据实列支: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全部
一,现在已经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你要么按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大企业按会计准则。二,装饰公司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所以不区分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 会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修理费、开办费摊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审计费、坏帐准备金等。
其中:(一)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范围内据实列支: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部分,不超过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1‰。
(二) 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1。5%计提,职工福利费按14%计提。(三) 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摊销办法,数额较大的可实行分期摊销法 。第二十二条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支付的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第二十三条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企业一般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后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属于企业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等。
代购代销业务收入是指代购代销商品的手续费收入。 第二十五条 商品销售收入按下列原则确认:采取直接收款销售,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交给对方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日期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
预收货款,销售商品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采取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以代销商品已经售出,并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六条 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退回和折扣支出,相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第二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营状况表、收入成本明细表、利润中心经营状况表、费用明细表、货币资金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十八条 企业在办理年度财务决算前,应当对各种存货、债权、债务等进行实地盘点或清查,并编制盘点表。对盘点或清查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列入当年决算。 第二部分 会计第七章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第八章 财务机构及人员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财务主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第九章 会计科目及账户 设置订本式账簿: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设置活页式明细账:库存商品数量金额式明细账、债权债务三栏式明细账、收入成本费用多栏式明细账、增值税应交税金多栏式明细账,其他三栏式明细账。资产类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
负债类科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其中应交增值税按照进项税金、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设置明细专栏核算)未交增值税、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第十章 会计核算要求 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债发生制为原则: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核算:(一)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 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章 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办理本法第五章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十二章 资产计价及核算 存货的发出、结存采用先进先出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率为3%---5% ,一年内不会变。
附则第十三章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四章 本办法自2003年1月20日起实施。 榆阳区正平商贸公司(公章)2003年1月20日6。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