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泸州的,去年5月订了一套小户型的预售房(毛坯房),合同上约定是今年4月底交房,签合同时交清了房款(按预售合同上的面积计算,收房时以实测面积结算),另开发商还收取了房屋维修金,办两证的工本费500,代收五通的入户安装费6000等。上月通知收房时,去新房子内看了,建筑结构上没问题,但窗台上别了根大木棒 吊着室外的一大捆电线,找售房部的人解决,她们说已把小区交付物业叫找物业解决,找物业的说是小区在装电线装好就把临时电线拆除,好嘛 等单元楼电表装好还是没有拆,找售房部的说马上就整,直现在前前后后4,5次还是没有解决。
反正不解决就不收房,收房后东西整烂了找哪个负责嘛,合同上规定的收房日期已过房子还是没有收到,现在到底算哪方的责任?有没有违约的可能?地产商每次都在推脱,我该向哪个管理部门反映投诉或寻常帮助,麻烦大家伙帮我出出主意。
还有就是收房结清房款后,地产商说要在半年内才能拿到两证和收款的发票,现在我交的钱全部只开具的是加盖地产商公章的发票,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最不放心那个代收的安装费,就算以后得到发票,这个发票应该是哪儿开具的才算正规的?
有购房经历的朋友们帮忙指点一下,万分感谢!。
你好! 临时电线拆除肯定是开发商的责任。另外 ,交付后应该在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建议你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房地产管理局反映。
你好! 临时电线拆除肯定是开发商的责任。另外 ,交付后应该在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建议你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房地产管理局反映。收起
前边的问题已经回答过了,不另答。 1:我于07年8月申请...
首先要确认,不管有没有签协议,交了定金,开发商收了,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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