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请求《最后一课》《背影》《我
《最后一课》通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小说的全文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
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写,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全部
《最后一课》通过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中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地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小说的全文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那天早晨上学”到“赶到韩麦尔先生的小院子里”。这一部分描述了弗郎士在上学的路上的见闻和心理活动。作者以简洁的笔触,交待了故事的背景和弗郎士的身份、性格特征,同时为情节的发展作了巧妙的铺垫。
小说先写弗郎士上学晚了,加之没有复习好功课,害怕挨老师的“训斥”,因而闪过想逃学的念头。这一独白式的心理描写,生动地刻画了弗郎士的稚气、贪玩,是个不爱学习的学生。而后写了弗郎士在上学路上对景物的感受。
他感到天晴日暖,听到林边鸟语,看到普鲁士军队在操练,而他认为“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然而他没有为之所动,而是“急忙向学校跑去”。这里一方面突出了弗郎士天真好玩的性格,而另一方面,也正是作者要强调的一面,就是突出了弗郎士的意志力,他终于战胜了想逃学的念头。
接着作者描写了弗郎士经过村政府时的心理活动,展示了他的性格的另一侧面,即对敌人的恨。当弗郎士看到不少人在布告牌前时,就立即想到:“最近两年来,我们的一切坏消息都是从那里传出来的”;同时,想到“又出了什么事啦”?说明这个看来稚气的孩子的内心是爱憎分明的,统治者的罪恶行径他是牢记在心的。
铁匠的话,他以为是和他开玩笑,讽刺他,所以他气急败坏地跑进了韩麦尔的院子。这说明他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铁匠的话也给读者造成悬念,为什么说“用不着那么快呀,孩子,你反正是来得及赶到学校的”!吸引读者追读下文。
这部分,在直接描写弗郎士的同时,也间接地表现了韩麦尔老师的严厉,这对下文写老师态度的变化,突出主题,有烘托的作用。此外,作者独运匠心,安排了人们看布告牌的细节,巧妙地交待了故事的背景,而且对刻画性格、情节发展,有一举多得的效果。
第二部分从“平常日子”到“我将永远记住这最后的一课”。是小说的中心部分,主要写弗郎士和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中表现的爱国热情。按情节发展,又可以把这部分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平常日子”到“书上横放着他那副大眼镜”。
写弗郎士跑到学校以后发现的种种不平常现象,渲染出一种严肃、悲愤的气氛。弗郎士看到教室里用极端肃静代替了往日的“喧闹”,他走进教室,平日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和蔼地说在等待他来上课,当弗郎士“稍微平静”之后,注意到韩麦尔老师今天却穿着只有“督学来校视察”或是“发奖的日子”时才穿的服饰;最使他“吃惊”的是课室里坐着许多本村的人,他们“个个看来都很忧愁”。
这一切通过弗郎士不同心境,由粗到细的观察,一步紧一步地烘托了“最后一课”的严肃、庄严、悲愤的氛围。
再一层,从“我看见这些情形”到“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在这一层里,正面揭示了“最后一课”的严肃意义,点明了主题。
正当弗郎士对这一切不平常的情景感到奇怪的时候,韩麦尔老师说道:“我的孩子们,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柏林已经来了命令,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学校只许教德语了。……今天是你们最后一堂法语课,我希望你们多多用心学习。
”韩麦尔的话,点明了“最后一课”的含义。普鲁士统治者禁止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己祖国的语言,妄图用这种阴险、毒辣的方法奴役法国人民。韩麦尔老师在这种情况下,连连强调这一课无论是对老师对学生说来都是“最后一课”。
这样,“最后一课”本身就是抗议侵略者奴役法国人民的爱国举动。在悲剧命运的打击下,弗郎士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爱国情、亡国恨一齐迸发出来。这是“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这句话,作者让它独立成段,是为了突出韩麦尔老师的话,在弗郎士感情上引起的共鸣和反响。
听了老师的话,弗郎士的感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表现在他对这“最后一课”的珍惜,为“再也不能学法语”而无限惋惜,为过去“旷了课去找鸟窝,到萨尔河上去溜冰”而悔恨。其次他对于感到“讨厌”的书和严厉的韩麦尔老师在感情上也变了:书,“像是我的老友”;老师“责罚”自己的事,全都忘了;再就是,他刚才还迷惑不解的现象,豁然明白了:韩麦尔老师穿上节日盛装,村里的老人到学校里来,是为了“表示对就要失去的国土的敬意”,是为了上这“最后一课”。
这一段心理活动,表明了老师真挚深切的爱国热情,也通过弗郎士对老师的怜悯、尊敬和感激之情,表明了孩子的心灵上爱国意识正在成长。
最后一层,从“我正想着这些的时候”到“我真永远忘不了”。这一层,写韩麦尔老师和学生在爱国主义精神鼓舞下,在“最后一课”中认真教学的感人情景。
德国侵略者强行剥夺阿尔萨斯、洛林人民学习自己祖国语言的权利和自由,激起了韩麦尔老师、弗郎士和全体学生、村里的老人们的悲愤和爱国热情。他们把法语和祖国视为同义语,爱法语就是热爱法兰西祖国。
因此,他们对统治者的恨和对祖国的爱,都凝聚在这“最后一课”中。
弗郎士珍视这最后一堂法语课,并且把学好自己祖国的语言作为热爱祖国的神圣职责,因而产生了高度的学习热情。所以,当韩麦尔老师让他背书时,心里想的是“如果我能把那条出名难学的分词用法从头到尾说出来”。
当他一句话也拼不出时,心里想的不再是害怕挨老师的“训斥”,而是“心里挺难受,头也不敢抬起来”。他有了羞耻感。弗郎士在学习文法时,他自信“从来没有这样细心听讲过”。过去一个字也记不住的文法,现在觉得很容易懂。
这使他自己都感到“奇怪”。当他听到学校屋顶上鸽子咕咕的叫声时,他想到“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这联想,表现出弗郎士对敌人禁教法语的卑劣行径的轻蔑和对祖国语言的深厚感情。
韩麦尔老师对祖国的深情和尽职精神,在“最后一课”中是极其感人的。
这个平时严厉的老师,当弗郎士背诵不出分词规则时,他不再“训斥”他,而是沉痛地总结以往的教训:“总要把学习拖到明天,这正是阿尔萨斯人最大的不幸。”同时指出自己也有应该“自责”之处。总结过去的目的,在于让学生珍视这“最后一课”。
他针对侵略者禁教法语的阴谋,赞美法语的优点,强调掌握法语的重要意义: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这段话,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法语,用它作为武器,为法兰西祖国的自由统一而斗争。韩麦尔老师的高度责任感,使弗郎士感到他“从来没有这样耐心讲解过”,感到他“好像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在他离开之前全教给我们,一下子塞进我们的脑子里去”。
韩麦尔老师为了学生们上好习字课,还别出心裁地在字帖上用圆体字写:“法兰西”,“阿尔萨斯”,象征着阿尔萨斯和法兰西祖国永远在一起。使弗郎士感到“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韩麦尔老师忍受着离开服务了四十年的本乡的痛苦,认真地教好“最后一课”。
小说的最后一部分,从“忽然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到小说结尾。写韩麦尔老师在“最后一课”结束时的悲壮和不屈精神。
正当每个人的炽烈的爱国热情都凝聚在“最后一课”中,而这感人的情景又激动着每个人的心的时候,教堂的钟声和普鲁士军队收操的号声,令人心碎地宣告了“最后一课”的结束。
韩麦尔老师此刻的悲愤和哀痛难以形容,他“脸色惨白”,到嘴边上的话,却哽住了,说不出来。于是,他“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法兰西万岁”这振奋人心而又含义深刻的两个大字。这几个光彩夺目的大字表达了韩麦尔老师的心声,也是法国人民爱国主义精神和不屈的意志的集中表现。
这样收尾,使小说的主题深化,同时收到意境深远的艺术效果,给读者以丰富想像的余地。
《背影》
阅读这篇散文,我们可以感受到父子亲情──父亲对儿子的疼爱和儿子对父爱的感念。这是人间至情。这也是家庭美德,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1.感受深切父爱。
想想父亲当时的困厄,对父爱的感受就会更加深切。当时,父亲遭遇双重灾祸,祖母死了,差使也交卸了,丧母的悲痛加上生存危机,父亲陷入了困境。朱自清是大儿子,还在大学念书,接手还早,还要供养,养家重担压在父亲一人肩上,他是怎样急于谋事啊。
父亲在谋事与送行二者之间再三踌躇,天平的一头是那么沉重,他却把天平的另一头──儿子路途平安看得更重,这种爱子之心,真是情深似海!父亲亲自送行,照顾得无微不至,不光顾到眼前,还为儿子一路着想,临别还给儿子买橘子。
买橘子要过铁道,那时月台很高,爬起来非常费劲,父亲是看在眼里的,为了儿子,再难的事情他也心甘情愿。“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他是这样吃力地过铁道买橘子的,爱子之心是多么强烈,父爱的力量是多么巨大,这样的父爱催人泪下。
《背影》中的父亲形象,是慈父的形象。有人说“我们在《背影》中看到的与其是一个父亲的形象,毋宁是一个母亲的形象”,这是把父亲的形象绝对化了,以为父亲就是严父,其实慈父的形象也是父亲的形象。
朱自清父亲性格中也有刚强的一面。听他面对双重灾难的心声:“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大有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气概。而浦口送行,则更多地表现他慈爱的一面。
看看父亲爱子的行为方式,对父爱的感知会更深一层。
在中国父母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几十岁的孩子还是孩子,朱自清的父亲也这样。尽管急于谋事,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去送儿子,到底放心不下,惟恐孩子有什么闪失。讲价钱要自己讲,拣座位要自己拣,买橘子要自己买,力不胜任的事情也要自己上前,能为孩子尽心尽力,心里就会感到满足、舒心。
“背影”,为了儿子而勉为其难的形象,正是中国慈父形象的定格。中国的慈父总是甘为孺子牛,自己能省则省,最好的东西让儿子享受,请注意,父亲是一身布衣,给儿子的是紫毛大衣。
2.体会“我”当年的感受与写作这篇文章时的感受。
朱自清那一年20岁,北京大学学生,写《背影》那一年28岁,清华大学讲师,这是心智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年龄,所以对父爱的感受也迥然不同。20岁时的心智还不够成熟,28岁就比较成熟了。文中一再写当时怎样自以为是,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悔,为什么起初体会不到父爱,反而对父亲的言行不以为是呢?一方面,因为中国父母不太理解孩子的独立意识,孩子长大了,有很强的自立自强的要求,总是替孩子包办一切,无论孩子多大也要“抱”在手里,实在是吃力不讨好,两代人之间容易起冲突。
另一方面,20岁那样的岁数,又懂事又不懂事,容易自以为是,对父爱不容易体察到,对父亲的行为方式往往以为陈旧而反感。待到真正成熟了,才理解父辈的行为方式是他那个时代养成的,应该透过这种行为体察父亲的爱心。
作者一再自责“那时真是聪明过分”“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太聪明”就是半生半熟的状态,真正成熟了才是真聪明,真聪明才能理解父辈的行为方式,不去计较父辈的行为方式,才能感受父爱。
望着父亲攀爬月台的背影,“我”的心受到触动,顿悟父亲的爱心,“我”哭了。
“我”发现了父爱,引得读者都联想起父爱,良心激活了,感情激动了,心灵净化了,这篇散文引起普遍的共鸣。
《我的母亲》
先写自己童年的身体、性格特点,同时也表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念和惋惜之情(第1~4段)。
开头写道:“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这两句交代了自己性格的主要成因──来自自身的原因和母亲的原因。正是这两个原因,养成了“我总是文绉绉的”性格。
在这样的性格的基础上,再加上“社会环境”对我的认同和期望,更加强化了我要“装成先生的样子”。文中写道:“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 ‘野’了。
”其中写了一件“掷铜钱”的事,很好地表现了孩童在受到大人调侃时的心理反应。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用了“野蛮”这个词,并无贬意,“野蛮的孩子”主要是指那些身体强健、敢于淘气、能在游戏中冒险的孩子。
第2段,写自己爱学习的性格和儿时最活泼的游戏。
这一段,通过具体的几件小事,既写出了自己爱学习的性格,也写出了孩童时代对游戏的向往。这一段突出表现了对儿童游戏的追念和缺少儿童游戏生活的惋惜。
第3段,主要写作者两次失去了“发展的机会”。
一次是在族长们的反对下失掉了学音乐的机会;一次是在“大骂”、“撕毁”的遭遇中“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写这两件事,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叹惋之情,是否也透出一点“关于一个人孩提时代的教育与他未来发展关系”的思考?作者写失掉音乐和做画家的机会,是以教育家的视角来写的。
细想起来,耐人寻味,对今天的教育也应该有所启迪。
全文用3段文字写童年的性格特点和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往事,突出表现的是,在九年的孩童生活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
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交代了这些内容之后,作者笔锋一转,但又水到渠成地把“母亲”推到了文章的中心:“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
文章的主体部分写母亲(第5~8段),写母亲对我“教之严”、“爱之慈”,写母亲在痛苦的生活处境中“当家”的艰难,写母亲“气量大,性子好”,仁慈,温和,但又不缺乏“刚气”。总的来说,是写母亲对我直接的教育和对我在做人方面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
1.母亲对我“教之严”“爱之慈”。“每天天刚亮,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待“我”清醒之后,“对我说昨天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在母亲的严格管教下,“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
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如果说母亲对我学习的督促是非常严格的,而在做人方面的管教则近乎严厉了,而她对孩子的严厉的管教,自有自己的方法,“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
”──这就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而且,行罚时,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因为,她处罚孩子,惟一的目的就是对孩子有所惩戒,叫孩子有所反省,而“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实际上,“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这一句也是为下文安排了伏笔。
写母亲对儿子的“严”和“爱”,不仅有简明的叙述,而且有生活中具体的事例。母亲听了“我”一句轻薄的话,“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不许我上床去睡”以及“用舌头舔我的病眼”两件事,充分表现了“我的母亲”既是“严师”,又是“慈母”。
2.母亲在“当家”的艰难处境中所表现出的宽容隐忍、仁慈温和的性格品质。这些方面的性格品质,都是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1)除夕时,不仅要“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而且最为烦难的是还要打发大哥因吸鸦片、赌博而招致的一大群债主,因为是新年,母亲“从不骂他一句”,“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
作者写道:“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这似是一笔带过的交代,但深想一下,母亲做得多么不易!(3)大嫂和二嫂斗气,摆脸色,打骂孩子来出气,对此,母亲是“忍”和“让”,“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
而她的“法子”,既不是说清楚,也不是争胜负,而是“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刚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
这是一位心地清明、是非分明、情感丰富的女性,也是一位忍辱负重、仁爱宽厚的女性。这种隐忍和善良,能惊天地,泣鬼神,难怪在这样的哭声中,总有一位嫂子端来热茶,劝一会── 这来劝母亲的正是近来怄气的那个,并且换得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的日子。
3.写母亲“很有刚气”的一面。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但“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一个“无正业的浪人”五叔,“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母亲“气得大哭”,“当面质问”,“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从平常看来,这算不上多大的人格的侮辱,但作为一名年轻的寡妇,在当时来说就大有捍卫名节的必要,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对于晚辈们妯娌之间的怄气,实在忍不住了,她也只是“声音很低”地哭,而为这件看起来很小的事却“气得大哭”了。
最后一段,写母亲对自己深远的影响。作者写道:“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这一段里,作者尽管写了母亲对自己的影响之大,但用词极为谦逊,讲究分寸。40岁的胡适,已是大学者和文化名人了,但他说“混”了二十多年。有幸和胡适交往,或读过他传记的人,都会感觉到他的“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宽恕人、体谅人”的美好品质。
但作者在说到自己的“美德”时,却极为低调。用了“如果”“学得”“一丝一毫”“一点点”等限制词,体现了谦谦君子风度。文风,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一个人做人的态度风格,而这一点正是受了母亲潜移默化的影响。
全文毫无夸饰之辞,直白,坦诚,仿佛是与知心朋友话往事,拉家常,听凭心泉自然流淌。但细细品读起来,文中还是有艺术技巧可寻的,比如,文中的对比是非常鲜明的,母亲对我要求极其严格,而待人又极其宽容;对大哥大嫂二嫂极为和善、忍让,而涉及自己的人格,又非常认真,毫不马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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