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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都是我的名,请问老人有权留遗嘱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在2006年用我的名,购了一处房产,购房合同是我的,银行贷款也是我的名,也就在前不久,房产证也过户给了我(原先是老爸的名),银行贷款一直是老爸帮忙还的,我想问一下,这个房产,老人还有权留遗嘱吗,是属于我个人吗?

全部回答

2009-05-10

0 0
关键是证据问题,从目前来说,由于你拥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你就是房子的主人。但是,如果你兄嫂留有你爸爸还贷的收据,并以此为证明要求分割财产的话,还贷部分的钱是要拿出来三兄妹平分的。 对上述还贷部分你爸爸有权立遗嘱,对于房子你爸爸没有立遗嘱的权利!

2009-05-10

47 0
做人不是这样的,不是说你哥有钱,你爸的财产他就没有份。你哥的钱是你哥的。你爸的财产是你们各个兄弟姐妹共同拥有的。你姐她们不要,是她们的权利。你哥想要他也没有错,你不能怪他的,这要是他的权利。叫你爸公平分配财产就会带来太多的家庭矛盾。家和万事兴,不是自己赚来的钱用了也是不安的。还是自己努力赚钱吧,不要让你哥看死你,你要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给他看。

2009-05-10

19 0
如果还贷的钱有证据表明是你父亲出的就有问题了。

2009-05-10

48 0
两证都是你当然在法律上这栋房子当然是你的!但如果这栋房子的房款是你老父亲帮助购买的,他当然有留下遗嘱的可能!他帮你还款的收据等就可以做为证据!在历史案例中也不少还款人打赢官司的案例!(但你放心,以你的说明,可能性很小!)只要你不是太不孝,或做了什么老人家不高兴的事,他还不至于这么做!既然帮你还了这么久,还会要回吗!

2009-05-08

16 0
都是你的名字了 就已经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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