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新建了一个小区,是专门为某个单位建的。只有几座楼对外出售,93平方的要32万。但是单位指定的楼,也有职工卖的,才卖28万。 现在房子还没建完,对方(卖房的职工)说,他是单位分房,他只缴纳了18万元,现在还没有分钥齿,还不知道是几楼,得等到单位抓球才知道。他说要的话现在就签合同,交定金。同样的房子他才卖28万(买对外卖的公开出售的房子的话得32万)。直接去售房处更改发票名。 请问这样的房子能卖么?以后会出什么事么?房产证好办么?有没有其它什么说法?会不会被骗?
根据2005年4月30日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文件第七条
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全部
根据2005年4月30日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文件第七条
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所以如果交易已经在登记所备案的话,你还是老实等房产证出来后再想办法避税吧.
还没在登记所备案可以改,最好是你先交部分钱给开发商后定协议,卖主和开发商买卖关系的由他们自己处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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