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统一印刷了一批单据(如,收款收据)对方开来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发票我该怎么做帐呢?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金
贷:现金
这个可以进项税抵扣吗?
一、印刷的单据应该属于办公用品。
二、对办公用品进项税能否抵扣的问题,应该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能否抵扣,首先看是否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该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在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以后,还要看办公用品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可抵扣范围之内。 该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全部
一、印刷的单据应该属于办公用品。
二、对办公用品进项税能否抵扣的问题,应该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能否抵扣,首先看是否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该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在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以后,还要看办公用品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可抵扣范围之内。
该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这里,最关键的应是对第十条第(二)、(三)项目中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解释。
1、 对于免税项目的解释,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这里面要分清公司经营的业务性质,比如饲料行业免税,此时的办公用品进项税就无法抵扣。
2、 对于非应税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等。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因此,假如办公用品不是用于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类的,此时就不属于非应税项目,则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
3、 对于,东三省等增值税试点改革的地方,则比照新政策进行。
三、综上,办公用品的进项税是否可抵扣,应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进行判断。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各个地方税务局对此的理解也有不同,因此,建议咨询主管税务局,根据当地税局的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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