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收到壹万元现金,用于招投标的保证金需要归还,现金留做单位的流动资金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10000 贷:其他应付款10000; 半个月后同样收到现金壹万元的招投标保证金,开出去转帐支票(已从银行账户划走),收到的现金还给前一家单位。想请教会计高手,这两笔现金应该怎么做分录呢?谢谢!
1、收到招投标的保证金时
借:现金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10000
2、半个月后同样收到现金壹万元的招投标保证金时,做同样的分录
借:现金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10000
3、收到的保证金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现金 20000
4、开出去转帐支票归还前一家单位时
借:其他应付款-保证金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1、收到壹万元现金,用于招投标的保证金需要归还,现金留做单位的流动资金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10000
贷:其他应付款--A招投标保证金 10000
2、 半个月后同样收到现金壹万元的招投标保证金,开出去转帐支票(已从银行账户划走),收到的现金还给前一家单位。
(1)半个月后同样收到现金
借:现金 10000
贷:其他应付款--B招投标保证金 10000
(2)收到的现金还给前一家单位
借:其他应付款--A招投标保证金 10000
贷:现金 10000
(3)开出去转帐支票(已从银行账户划走)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