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其它 债权债务

有关债权时效的规定 是在民法的哪个法律里有具体规定?

全部回答

2009-03-03

0 0
    债权时效适用民事诉时效。在《民法通则》里具体规定。 即《民法通则》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

2009-03-03

74 0
合同法里可以找到。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债权债务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其它
债权债务
保险法
涉外法律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