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怎样反映账户的对应关系?为什么说科目汇总记账处理程序无法反映账户对应关系?请举例说明!
为什么说科目汇总记账处理程序无法反映账户对应关系?
就是把一时期内所有的记账凭证按发生金额汇总,而登总账的,
例如,科目汇总表上当期"现金"借方发生额是5000,贷方发生额是6000,仅仅从科目汇总表上,你看不出现金借方发生额5000的贷方是由那些账户对应组成的,同理你也看不出贷方的对应账户由那些组成的。
而汇总记账凭证处理程序,是不一样的,它的方法是把这一期的记账凭证按类分类汇总,再重新编制新总记帐凭证,如上例"现金"借方发生额5000时,你在编制汇总记帐凭证时,
借:现金 5000
贷:应收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
。 。。。。
等等账户组成。而这个凭证就由一借一贷或一借多贷组成的。
如,借:现金 贷:应收账款
所以这个账务处理程序,很容易看出现金对应的账户。
仅仅是个人理解而说的,可能不是那么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