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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商品房退房

去年7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已签。合同中注明首付70%,实际上只付了30%并开了收据,另外40%是开发商同意一年后再付(有借条,无收据)。向银行贷款30%,但由于只能提供真正付款30%的收据而不是合同中显示的70%的收据,因此银行拒绝办理按揭贷款合同。 这种情况和证据能否要求开发商退房? 退房的一般过程是什么? 急,急,急!!!

可以一搏。 要点是跟贷款行讲明订约和付款的真实情况,如果他们知道你实际仅支付了3成房款的情况下,都不同意放贷,则你可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程序是: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不成则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祝你好运!

可以一搏。 要点是跟贷款行讲明订约和付款的真实情况,如果他们知道你实际仅支付了3成房款的情况下,都不同意放贷,则你可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程序是: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不成则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祝你好运!收起

2009-02-13 22: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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