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结婚后,公公给我们一套房子居住,房证是公公的名字,婚后公公婆婆办理了正式的赠与手续,把房子以赠与的方式更名到我老公的名下,上面并没有提到我,请问这套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不是,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非常赞同4楼的说法。力顶
不是共同财产,这是赠予你老公的,算是你老公的财产.不过也没有什么嘛,你又没出钱又没出力,算你老公的还不是算你的一样吗?现在社会就是这样,让人很不安,所以大家都多个心眼,没有什么的,他们多个心眼,你不也多个心眼嘛,不然跑来问大家干什么呢?是吧,好好过吧,要想这房子有你一半,就跟他白头到老,永远不分开,哈哈
如果没有特别指明是赠与你老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七年的规定是老规定了.
如果婚前没做财产公证的话,七年以后就属于您们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