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上大学后,留在城里上班,户口也成了城市的了。现在他的爷爷过世了,并把农村一间房子留给他了。请问他能不能回去把房子继承过来,并供转称到自己的名下?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回答如下,仅供参考:
1、你所提的是关于农村房产继承问题;
2、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产,可以被继承或赠予、但不能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民或城市居民买卖。
3、你作为城市居民,有权继承你爷爷在农村的房产,但是权利不包括对房产下的宅基地,没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此他的产权不稳定。 你朋友将和当地村民一样只有使用权,没有对宅基地的处分权。
4、十分同意楼上那位律师同行的观点,把房产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然后拿着钱走人,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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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因为你朋友是城市户口,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成人员,因二不能依法享有该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但仍可继承该房屋的产权,也就是说,你朋友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并不完整,只有房屋产权证,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随时会有麻烦。
建议将该套房屋卖给同村集体经济组成人员,自己拿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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