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物流公司的税收问题1.深圳
1、缴纳3%的营业税
2、到地税局代开,缴纳3%营业税、3%的所得税并交纳营业税+所得税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合计缴纳6。6%的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营业
-所得
-城建
-教育费
借:应交税金-营业
-所得
-城建
-教育费
贷:现金
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全部
1、缴纳3%的营业税
2、到地税局代开,缴纳3%营业税、3%的所得税并交纳营业税+所得税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合计缴纳6。6%的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营业
-所得
-城建
-教育费
借:应交税金-营业
-所得
-城建
-教育费
贷:现金
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如不符合代理业的经营范围,应按"服务业"项目全额计征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规定,物流劳务单位取得的"装卸搬运"收入,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应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税。
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其他的问题楼下补充。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