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申领条件:
(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二)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申请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卡和所有信用卡暂不支持);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全部
申领条件:
(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二)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申请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卡和所有信用卡暂不支持);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二)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及浦发银行卡和所有信用卡暂不支持);
2、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3、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须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4、在外地施行的,须提供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假证明;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
6、《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 受理对象:市属企业职工及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区属企业职工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请到所属区社保中心 申领)。
●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
● 受理依据:《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 受理内容: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 办理程序: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http://www。
xm12333。com),下载《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按要求填写;
(二)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三)备齐所需材料提交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通过银联汇款到申领账户,申领人可持对应的银联卡查询,无异议者办理完毕;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受理窗口核实。
核实期限为收件后三个月,逾期不再受理;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者,在受理后二十天内通知申领人,并由申领人取回申领材料(伪造材料不予以退还)。
●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不收费。
● 办理地点: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 联系电话:12333
●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