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转让不成,买卖双方自愿解除合同,房产中介是否有权收取中介费?因房屋出卖人之一已死亡,该房屋其余两名产权人在尚未取得遗产继承公证及房屋产权变更的情况下,即尚未取得房屋出卖的资格下,经房产中介介绍,擅自与我方(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一式三份,由出卖人、买受人及房屋中介各执一份,房款总价为167万元人民币。
我方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出卖人500元订金,并在第二日支付出卖人19500元,总计2万元订金。房产中介在并未取得我方的委托下,为我方出具了房款收据,实为订金收据,并与我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当日,签署了佣金协议书,该协议规定我方即买受方必须在支付首笔房款同时支付该中介1%的佣金即16700元。
事后我方经仔细解读该购房合同,发现该合同多处瑕疵,并有多条霸王条款。且房屋出卖人并未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出继承公证书。我方认为此合同有多处不妥之处,经与出卖人交涉后,出卖人也自知理亏,自愿与我方解除合同。于是双方约定在房产中介的共同协助下,正式解除该购房合同。
可是经卖受双方多次交涉,房屋中介坚决拒绝为我们解除合同。本着买卖自愿的原则,我方与出卖人单独解除了购房合同,并签署了合同解除协议,同时撕毁了双方的原购房合同。双方也中止了该房屋的买卖。
本以为事情至此告一段落,谁知该房屋中介却在四个多月后,将我方告上法庭。向我方索要16700元中介费并548元利息。
其理由是,我方已支付了该房屋的首笔房款500元,并和他们签署了佣金协议,故无论该房屋最终是否买卖成功,我方均应向房屋中介支付酬金16700元。
想请教各位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及各位懂法的热心网友,该房屋中介是否有权索要这笔中介费?希望能依据有关法律条文给出较详尽解答。
补充四点:
1. 该房屋并未成交。
2. 签订购房合同时,出卖人尚未取得遗产继承公证,房屋产权也未变更,而房屋中介明知此事却并未向我方指出此时出卖人尚不具备出卖资格。
3. 该购房合同已经在我买受方及出卖方自愿的情况下解除并撕毁了。
4. 我方向出卖人支付首笔500元订金时,该中介在并未取得我方委托的情况下,向我方开具了房款收据。
名义上对我方称为订金。并以此笔订金作为我方已支付首笔房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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