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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问题

我朋友在电脑城订了一台笔记本,付了订金3000元,现在不想要了,可以要求退回全部订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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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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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您朋友所付的是订金还是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担保之意。
  而订金是一般被视为预付款,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法律中,存在着定金罚则,而订金不适用该罚则。 3、现在是您朋友违约,如果商家主张要您朋友赔偿一定的损失,只要合理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建议你朋友好好和商家商量解决,而不要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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