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一套按揭商品房,首付是他父亲从外地办理抵押贷款汇给他的(手续有留存)。而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及其它一切手续写的都是他和前女友的名字。当时每月银行的月供都是我老公支付的(银行凭证有留存)。由于种种原因俩人分手了。找她协商解决,可她要求太苛刻,太不讲理!没办法,实在是不知道拿这房子该怎么办,也不能这么一直拖下去,是否能通过法律解决,会是什么一个结果?多谢!
法律上承认这房子属于你老公和他的前女友,但是首付是男方父亲以结婚为前提赠予的财产,还贷款是由男方来还,女方没有对房子付出义务。把证据找齐,通过法院起诉可以得回房子的全部产权。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请读以下文件:
1、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因为人民法院裁决是非,
依据的就是证据和法律。
所以要想打赢“官司”,无论原 告还是被告,都要有充足的证据,一切靠证据说话。
2、证据种类
证据有以下七种
(一)书证 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3、证据应在法庭出示
民事诉讼法规定,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但对涉及国 家秘密、
4、专门问题,需要专门机关作鉴定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 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 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5、证据保全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6、证据的收集要合法
不能以非法手段搜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搜集的证据法律不予承认,所以也起不 到证据的作用。
打官司的费用是按案件标的计算的,一般有个百分点,在2000-5000元之间
。
你说的房子是你老公的父亲付的首付,且你丈夫供的房子,应该归你丈夫,因为你丈夫和女友不是夫妻关系,不会成为共有财产,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也不是一般共有关系,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丈夫的就比较有利。
银行贷款,购房合同等手续虽然写的是他和女友的名字,但应该注意,他的女友的签字是不是他本人所签?如果不是,完全可以推翻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