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领住房公积金?能领取多少?不够的能申请多少?
你好!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全部
你好!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 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
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 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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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北京市所...全部
北京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1)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北京市所属区县内购买自住住房;
(4)具备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a、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各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申请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b、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比如借款人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40万,而她公积金存储余额有50万,那么借款人只能提取40万的公积金,剩余10万元是不能提取的。
根据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借款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其中,无论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卡是否有余额都不会影响日后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及办理相应其它事宜。由此可见,正确理解公积金提取“概念”对房贷者贷款将会有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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