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老板在合同
根据你的描述,首先你应该看一下你签订的合同有没有规定试用期这个条款,时间是多长?
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合同的长短调整的,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合同的,那么不好意思,你没有任何补偿。
如果已经超过试用期而解除了你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能够拿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因为你合同时间太短了,所以补偿也是很少。
以后再签合同要注意,现在这种试用期辞退人的事情经常发生,就是黑心老板不想支付补偿一直用廉价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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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那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参照劳动法25、26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部
根据你的描述,首先你应该看一下你签订的合同有没有规定试用期这个条款,时间是多长?
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合同的长短调整的,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合同的,那么不好意思,你没有任何补偿。
如果已经超过试用期而解除了你的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能够拿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因为你合同时间太短了,所以补偿也是很少。
以后再签合同要注意,现在这种试用期辞退人的事情经常发生,就是黑心老板不想支付补偿一直用廉价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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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那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参照劳动法25、26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如果单位非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也没办法,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本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所以你仅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而且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他就不会有任何责任了。
所以,如果单位无理辞退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辞退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那么赶紧找工作去吧。
人是活的,不能再一棵树上吊死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赶紧去找个更好的工作吧。
如果政策上还有不明白的,发信息给我,我帮你解释。收起